【腾讯电子签】腾讯电子签服务购买须知

【腾讯电子签】腾讯电子签服务购买须知

欢迎使用腾讯电子签,本须知内容是由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或“乙方”)与您(以下简称“甲方”)就腾讯电子签服务的相关事项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条款,载列了腾讯云向您提供的服务内容。其中涉及到您重大权益或需要您重点关注的条款会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如若您勾选订购页面中【我已阅读并同意】即表示您与腾讯云已达成一致,同意接受和遵守本须知中的全部内容。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须知。如果您不同意本须知内容,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
第一条 通则
1.1 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并运营旗下产品“腾讯电子签”(以下简称为“腾讯电子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合同文件的在线签署、电子数据存证保全、合同管理系统等相关技术服务与综合解决方案。
1.2 涉及乙方为甲方提供具体服务的种类、服务标准、使用规则、部署方式、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费、后付费等,下同)及计费标准等(统称“服务规则”)以计费明细协议为准,计费明细协议未有规定的,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
1.3 乙方是中立的技术服务提供者,依约向甲方提供各类技术产品和服务;甲方的网站、应用、软件、平台等任何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等,由甲方自行运营并承担全部责任。
1.4 双方均保证已经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了合法经营资质或政府审批等,有权依法运营其产品及服务。双方进一步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保持具备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或审批手续。
第二条 名词解释
2.1 “协议”:指本腾讯电子签服务协议。
2.2 “甲方用户”:指通过甲方而间接使用腾讯电子签服务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站、系统的注册用户、员工、供应商、客户等。
2.3 “服务期”: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选定的腾讯电子签服务的时间期限。服务期以计费明细协议中约定为准,如计费明细协议中未约定服务期及起算日,则服务期为壹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4 “数据”:指甲方及甲方用户通过甲方或甲方产品或服务向乙方提供,或直接向乙方提供,或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时所产生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信息等。
2.5 “关联方”: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相关实体、受控于相关实体或与该相关实体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实体。
2.6 “数字证书”:指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简称“CA机构”)颁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于乙方进行实名认证并通过的用户,由乙方为其申请实名数字证书。
2.7 “电子签名”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2.8 “时间戳”指表示一份数据在某个特定时间之前已经存在的、完整的、可验证的数据,通常是一个字符序列,唯一地标识某一刻的时间。
2.9 “认证功能”包括:实名认证、意愿认证。实名认证是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的审核。意愿认证是对用户真实意思表示的核对。
2.10 “存证服务”指乙方通过可信时间戳、区块链存证等电子数据固定和防篡改技术手段,对甲方上传的电子数据进行数据固化、存储的电子数据存储服务。
2.11 “hash值”指根据电子数据的内容通过特定算法运算得到的数值, 理论上,不同的文件经运算得到的hash值是不同的,且仅凭hash值无法反推出电子数据原文。
2.12 “信息核验” 指对个人或组织的身份信息资料与权威数据源进行一致性比对。
2.13 “腾讯电子签开放平台”指乙方为用户开立账户、提供产品服务并负责电子合同软件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和及时的升级或者提供接口进行相关开发,以实现用户在多个客户端上使用乙方服务的系统(包含PC端门户网站和小程序,PC端域名: ess.tencent.com)。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关于电子签的注册流程, 甲方应当按照腾讯电子签的注册流程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联系人、代理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住址、工商登记证件等;关于电子签的实名认证,若甲方未选择购买乙方的实名认证服务,则应由甲方自行完成对甲方用户的实名认证流程并对其实名认证结果负责,甲方应保证甲方及甲方客户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实名认证资料和相关文件,如果甲方资料或甲方用户实名认证情况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自行进行更新,并补充提交相应文件,因甲方未及时更新或通知乙方更新其变更的资料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因甲方自行完成对甲方用户的实名认证流程而导致电子化签约的过程或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2 甲方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计费明细协议中列明的乙方提供的常规服务与增值服务,并在计费明细协议中明确写明采购的服务内容。
3.3 部分腾讯电子签服务的使用可能需要双方再另行签订单独的服务协议、免责声明或授权文件等,甲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但上述文件的签署与否可能会影响甲方服务的实际使用效果。
3.4 甲方应确保提交给乙方信息的真实性并获得了合法书面授权。由于甲方或甲方用户提交信息不真实或因前述授权问题导致电子化签约的过程或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甲方使用甲方用户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正当、必要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主体授权范围使用,若甲方超范围或非法、不合理使用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3.5 若甲方选择购买乙方的实名认证、意愿认证服务的,由乙方对认证结果负责,但因甲方或其用户故意欺诈、伪造数据、提供错误数据或流程不当导致的各方业务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确保甲方及甲方用户通过技术接口传输给乙方的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应确保已签署的数据信息与乙方提供的唯一存证编号及时关联。若甲方未购买乙方的实名认证、意愿认证服务,则乙方不对实名认证结果负责,因甲方自行完成对甲方用户的实名认证/意愿认证流程而导致电子化签约的过程或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6 甲方授权乙方将其签署的电子数据原文或摘要实时同步存储于腾讯电子签系统,并可将电子数据的hash值存储于腾讯至信链上。
3.7 甲方授权乙方向甲方用户提供相关电子数据的查看和下载,并确保在调用乙方存储接口时,将其用户的身份信息一并关联传输至乙方的存储系统。
3.8 甲方承诺不使用乙方软件服务进行任何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乙方有权停止服务、解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3.9 若甲方通过调用乙方接口开展服务的,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接口说明和技术规范进行相关开发。甲方不得复制和模仿乙方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等;不得未经乙方许可基于软件产品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保证该技术接口仅为双方约定的甲方平台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能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允许其他第三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接口、安装包或开发工具。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4.1 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乙方除执行甲方的服务要求外,不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但下列情况下除外:
(1)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行政或司法等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
(2)为提供甲方所选择的服务,由提供服务必需的第三方使用;
(3)向文件签署的相关方披露;
(4)甲方或信息所有人书面授权乙方使用的。
4.2 当服务期满或服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可在90个自然日内继续存储甲方及甲方用户的数据,除法律法规或有权机构要求外,逾期乙方将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删除相关数据。具体可参考计费明细协议中关于相关产品的服务内容与服务规则。
4.3 如甲方不按本协议支付相关存储或服务费用,甲方及甲方提供的信息(包括甲方用户的相关信息)会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或者可能被乙方删除,但对于甲方及甲方用户在使用腾讯电子签服务期间提供或产生的电子签名信息以及电子文件信息,乙方及CA机构仍有权按照《电子签名法》的要求保存5年以上,且在保存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配合有权机关或证书持有人的查询。
4.4 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用户的要求为其申请数字证书和时间戳证书,并确保以上证书由合法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签发。
4.5 如甲方选择使用乙方的信息核验相关服务,乙方有权通过接口将甲方或甲方用户提供的需要验证的信息转递至数据源进行验证,并反馈结果,乙方的服务响应承诺以乙方官网公布为准。
4.6 乙方应确保存储在乙方系统内的电子文件是否被改动能够被验证,以达到防抵赖、防篡改的效果。
4.7 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其用户忘记密码、甲方或其用户系统问题、网络问题等,导致甲方或其用户在使用签名系统时操作失败的,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可协助甲方解决。
4.8 因停电、甲方平台系统故障、传输线路、通信故障及通信线路、黑客攻击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情形,乙方不承担责任。
4.9 双方理解,通过集成乙方软件功能实现电子化签约是基于甲方的需求,甲方可自行确定签约流程及使用的乙方服务,乙方仅对自身提供的软件功能和服务所涉及的事实情况负责,不对乙方提供服务范围之外的事实情况负责。如果通过甲方系统达成签署的过程和结果均符合电子签约有效性的要求,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内为甲方出具技术报告(有偿),具体见计费明细协议。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
5.1 腾讯电子签相关服务的结算方式为预付费,具体计费标准、结算方式等以计费明细协议中约定为准。
5.2 腾讯电子签收取的服务费不包括甲方向仲裁委、法院、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律所等第三方支付的费用。若甲方有对于上述费用代收付的需求,可以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5.3 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有权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本服务时本网站产品页面上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
第六条 第三方产品或服务
6.1 乙方及乙方网站内容可能涉及第三方的信息或第三方网站(如网站友情链接等),该等信息或第三方网站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由相关第三方负责,甲方及甲方用户对该等信息或第三方网站服务有义务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向甲方及甲方用户提供的服务由该第三方机构担保和承担责任,乙方不对此等服务、信息等承担责任。
6.2 若腾讯电子签的服务有涉及第三方软件或服务之许可使用的,甲方同意遵守相关的有关第三方许可协议或使用协议的约束。
第七条 合作伙伴
7.1 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其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印刷资料、录音等)中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标识或其他任何类似文字或图形,以说明甲方是乙方的客户。同时,为满足《网络安全法》的要求,甲方同意在官网、产品页面或者会员协议、隐私条款等涉及电子签名内容中明确说明甲方的电子签名合作伙伴是乙方,以及为了保障电子化签约流程的法律有效性将甲方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提交给乙方储存、使用(使用的范围仅限于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用户提供信息核验、电子合同签发、电子存证、申请及发放数字证书及时间戳证书等服务)的情况。甲方要确保甲方用户知晓并同意上述情况。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甲方对乙方提供和制作的任何资料、信息不享有知识产权,该等权利为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所独有。除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项,甲方不得保留或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等作品、资料或信息。
8.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以及进行的任何开发对应的源代码以及编译后文件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工具包等),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转让、销售乙方的相关源代码以及编译后文件,也不得将乙方的相关源代码以及编译后文件许可他方使用。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接受方从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双方以及其合作方的产品资料,技术方案,专业意见,价格,业务战略,用户信息与数据,软件,硬件,API接口,设计等,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9.2 本协议双方承诺并同意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其他方披露该等信息。上述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双方需要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9.3 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双方就本签署本协议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的;
(2)上述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够通过合法方式在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得的;
(3)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因而披露保密信息的;
(4)接受方为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业务资质、获得认定、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认证,因此需要向上述机构提交材料或进行说明的,但需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机构予以保密。
9.4 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款所约定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
第十条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10.1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攻击、网路堵塞等,由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免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相关事件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应证明。
10.2 由于国家相关法律修订、政策调整或相关技术标准改变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对合同双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双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有义务相互配合将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此间产生的费用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处理解决。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与责任限制
11.1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赔偿额度不超过本协议总金额。
11.2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且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的,则乙方按照本协议收取的费用,不再退回;如乙方已经根据甲方的需求完成技术对接或已经开展项目实施产生了相关费用,且乙方已经收取的费用不足以涵盖产生的费用,则甲方应予以补偿;如因此造成其他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若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单方解除协议的,则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额度以本协议总金额为上限。
11.3 在下述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中止或终止对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对于已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未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方案要求调用签署接口;
(2)甲方提供了错误或虚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资质信息、接口调用数据信息;
(3)为甲方提供服务可能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或导致乙方承受巨大的合法性风险或承受巨额的损失;
(4)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甲方的行为侵害了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11.4 协议双方对于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协议相对方的直接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5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送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1)一方资不抵债、破产或进入破产管理程序;
(2)一方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的;
(3)一方书面承认其没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 甲乙双方授权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参见计费明细协议。
12.2 甲方应当保证和维持甲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有效性,若存在虚假、无效等任何可能导致甲方无法及时获取业务通知、客户服务、投诉处理、纠纷协调、技术支持等情况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2.3 因履行本协议,一方需要通知对方,自发出电子邮件至对方指定的电子邮箱的当日视为对方已经看到并了解邮件内容,发出方完成通知和送达义务。
12.4 甲乙双方关于本协议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及文件,应按照本协议载明的住所地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方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的第五日视为送达之日。
12.5 除上述电子邮件及邮寄方式以外,一方还可通过向对方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息的形式通知对方,信息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2.6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13.1 本协议项下相应条款以及双方全部合作事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3.2 在执行本协议或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放弃该权利,亦不影响其行使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及另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有权利放弃均应书面做出。
14.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图片文字资源来自互联网,由腾讯电子签_电子合同_在线签约整理发布,如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合作!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在线咨询
电话:18111668110(同V) 微信咨询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